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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平車“七不運載”原則 1.超載或被載物品重量不詳時不載運。 2.運行信號不明確時不運載。 3.捆綁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側滑時不運載。 4.被載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運載。 5.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運載。 6.工作場地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、指揮信號不明時不運載。 7.鋼(鐵)水包裝得太滿時不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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